执业经验
潘和春律师自2017年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至今,先于2017年10月入职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一职,协助团队处理主要涉及公司领域的事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纠纷、商业保理纠纷、工程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与私募相关的非诉业务;后于2019年5月入职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建斌律师团队,担任律师助理一职,现为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特殊资产法律业务中心的专职律师,业务领域主要为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与重整等相关的诉讼和非诉业务,以及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相关的诉讼业务。
业务案例
民商事诉讼类:华为与福建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疫情);周某与海南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案(涉及疫情);深圳某银行与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委托人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分公司);东莞某公司与东莞某银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南通某有限合伙企业与某上市公司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纠纷案;熊某与杨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张某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帅某P2P平台投资理财纠纷案;傅某与汪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傅某与汪某及肖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袁某及李某等与蔡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姚某与陈某及钟某等不当得利纠纷案;深圳某投资公司与深圳某装饰设计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与重整类:深圳市凡牛一号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让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1204户资产包法律服务项目;广州某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法律服务项目;某互联网金融公司申请某房地产公司破产法律服务项目;东莞市某房地产公司债务重组事宜;淄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淄博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法律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