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12-2019.04:在世界五百强的富士康科技集团担任法务职务; 2、2019.05-2021.06:在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职务; 3、2021.06至今:在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
一、非诉类:
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期间,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CAA事业群IPO项目(标的公司共18个)提供协助性工作,如:(1)依重组原则,协助检讨评估重要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有型动产)/业务/人员移转协议条款 ;(2)协同各窗口向中介提供其他尽调资料,主要包含公司基本组织框架、公司治理结构、资质证照、主要资产、公司业务、员工及员工持股、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员工劳动和社保、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生产等内容;(3)协助解答中介机构反馈之其他问题。
二、仲裁/诉讼类: 1、2016年-2019年:独立负责公司劳资纠纷案件处理(案件处理数量约40件),如:搜集我方证据、分析案件风险点、确定应诉方案、拟定答辩状/起诉状等法律文书、出庭应诉、及时跟进案件进度等,多次帮助公司给付风险争取到最低。经典案例如: (1)在员工龚某诉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中(标的额约人民币30万),本人协同公司多次搜集整理证据并确定应诉思路,最终员工龚某之全部请求被驳回; (2)在员工贺某诉公司给付经济赔偿金、加班费、年休假工资等劳动争议中(标的额约人民币50万),本人及时提示公司现有方案之风险,最终公司听取本人法律意见给予补正,贺某之大部分请求被驳回。
2、2019年至今:处理民商事仲裁/诉讼、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仲裁/诉讼案件处理数量约40件、顾问单位约10家)。经典案例含:(1)在代理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中(标的金额约400万),本人参与应诉、执行申请、执行追加申请等全部过程,最终使得客户于仲裁阶段胜诉且于执行阶段收回全部应收款项;(2)在徐某诉某公司民间借贷案件中,本人参与往来账目梳理、归纳证据,确定我方主张金额之计算逻辑,最终我方大部分主张被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