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会人员
潘晓明 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唐皎皎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洋美 广东连越(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玉清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管委会主任
贺树奎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仲裁业务发展中心主任
王英辉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纪律委员会主任
王宏 京师深圳律所高级合伙人、仲裁业务发展中心理事
李欢 京师深圳律所律师、仲裁业务发展中心理事
座谈交流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管委会主任陈玉清表示双方可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格局,共促发展。针对“仲裁规则比较分析”这一专业主题讨论,陈玉清主任鼓励律师积极参与专业讲座,营造仲裁良好发展氛围。从仲裁角度了解和体验法律实务工作,也能帮助提高律师裁决能力和调解、化解纠纷能力,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座谈会上,河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晓明介绍了河源仲裁委的发展历程,并讲解了河源仲裁委作为自收自支的非盈利性仲裁机构的相关体制,包括河源仲裁委吸收、发展仲裁员的条件和程序等。随后,潘仲裁员以实例作引,对比了广州仲裁委、深圳仲裁委、河源仲裁委在仲裁规则中仲裁审限、收费标准、仲裁程序等的异同。
其他参会人员
在自由讨论环节,参会成员踊跃发言,就仲裁市场、 青年律师如何成为仲裁员等问题展开探讨,并表示此次活动收获颇丰。至此,座谈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