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社会治理、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需要,深圳要发挥先行先试带头作用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发展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内容增强创新意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商事调解等协调联动机制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好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尖兵。
为推动劳资关系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27日,围绕“构建调解同心圆,激活新质生产力”的理念,在新一代产业园党群活动中心,举办了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项目之“调解”先·行系列讲座(一)劳动争议调解暨启动仪式。
此次活动由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普法办公室指导,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西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等多家单位共同主办。
▲与会领导嘉宾合影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处长敖宇星、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李惟海、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林要军、深圳市司法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处石雨薇、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牛利娟、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司法所所长杨立、西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执行会长李鼎、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王喆等领导嘉宾悉数莅临现场。
梅林街道六十余家企业代表、员工代表及社区调解员等应邀到场参加活动。
与会领导致辞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敖宇星副处长表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要靠前,把仲裁诉讼案件量降下来。目前的劳资纠纷在诉讼中占比很高,在劳资关系这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中,劳动权益如何保障意义重大。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调解都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确立,所以无论是企业HR还是调解员,所做的工作都是有法可依的。枫桥经验所强调的矛盾不上交,也印证了调解先行的重要性。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李惟海副局长表示,调解先行是多元解决纠纷的现实需要,劳动争议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而仲裁、诉讼虽是重要手段,但非唯一手段。调解相对灵活,在复杂多样化的争议面前具有可行性、适用性;调解先行是溯源治理的有效举措,对于劳动纠纷化解,仲裁和诉讼是后端,所以更要将非诉讼解决机制置于前端;调解先行是和谐共赢的重要体现,判决论输赢,调解论共赢,调解可以促进情、理、法有机结合,达成企业和员工互利共赢的局面。今天市、区、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的部门代表都齐聚于此,希望大家同心同力,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市、区、街道三级多元调解的“同心圆”,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李鼎执行会长表示,调解是纠纷解决领域的重要板块,而西北政法大学在深有数千校友奋战在法治一线,校友会高度重视本次普法活动。“平民情怀”作为西北政法大学的育人理念之一,在深西法大人会积极投身到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提升事业中来。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王喆主任表示,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长期坚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事业当中,律所每年开展百场专题讲座,积极参与了福田区司法局“民生律师团”、“民族同心,筑梦福田”专项法律项目、“我为群众办实事·百所兴百村”结对共建活动等公益活动。京师深圳律所将坚持为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事业发力。
劳动争议案件风险点分享与防控
▲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庭刘学峰庭长
讲座嘉宾,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庭刘学峰庭长从“案例分析”、“劳动争议案件易出现得风险点”、“关于风险点防控建议”三个方面阐释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点如何化解。
在案例分享环节,特意通过两个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案例的不同结果,向大家阐明了相关具体规定的现实纠纷点;在劳动争议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层面,刘庭长向大家列举了“入职时未签订入职登记表、入职时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企业违法约定试用期”等风险点;并针对性提出了建议企业应做好上家公司调查、及时完善规章制度、尽快社保增员、做好离职结算、做好工资支付凭证并要求签名等可行性措施。刘庭长以案释法,通过案例讲演的形式进行讲解,引发了与会观众的思考。
和而不同,美美与共
讲座嘉宾,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张兴律师以“和而不同,美美与共”为主题,从“劳动争议调解是什么?”;“劳动争议调解适用于那些阶段?”;“哪些主体可以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的技巧与方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些思考。”五个方面开展讲座。
张律师表示,调解就是在双方不和之时以求同,最终争取达到美美与共的解。这需要劳资双方都能够明白调解的含义、阶段、意义等,以此来为矛盾的多元化解决提供调解之道。张律师以“善战者,无赫赫之功”为结语,阐释了企业日常的合规管理对和谐稳定劳资关系构建的重要性。张律师认为,企业进一步的合规管理、劳动者进一步的法治思维提升、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应当是新时代劳资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必经之路。
与会人员互动
活动现场气氛活跃,与会观众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劳资纠纷、企业合规问题等具体法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现场嘉宾结合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详细的解答。
市区街道“智囊团”,构建调解“同心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基层治理效能、构建多元调解大格局,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本次活动中,来自市、区、街道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的部门代表、法律工作者和企业代表等齐聚一堂,围绕科技赋能、数字建设、高质量发展等当前热点问题,分享交流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并研究探讨新时代新征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方向和理念。会上,大家畅所欲言、集智聚力、建言献策、气氛热烈。
整合资源“新动能”,激活新质“生产力”。
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为市、区、街道的相关部门和调解组织搭建起一个沟通交流、共商发展的平台。同时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劳动关系治理工作,引导各方共同发力,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优势资源,拓宽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律师等各方力量联动参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社会化调解组织作用,最大限度激活调解“新质生产力”,让群众在纠纷实质性化解中感受到公平争议,同时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聚焦调解“小支点”,创造和谐“大格局”。
劳动关系治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面对群众实质化解决纠纷的需要,深圳要发挥先行先试带头作用, 坚持与时俱进 ,不断丰富发展纠纷多元调解机制的内容,发挥好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和谐共赢,当好新时代先行示范的调解标兵。倡导社会各界聚焦调解“小支点”,创造和谐“大格局”,持续推动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结语(项目介绍)
本项目旨在统筹辖区优质调解资源,发挥现有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的作用,加强深港法治融合,以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辖区重点街道、社区、协会、学校实施“调解”先·行推广计划,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传播力,提高公民对调解的认知,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等法治观念。打造深圳特色调解文化建设品牌,不断提升全民调解意识和调解素养。
稿件来源:张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