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关于“企业境外投资上市法律需求点及律师业务机会”巡回讲座(深圳站),邀请京师律所创始合伙人、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律所主任邵雷雷,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董志越,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华商东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兼执行主任徐芳,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吴碧虹作主题分享。
《中概股上市法律实务及律师业务机遇》
邵雷雷律师探讨了中概股上市的法律实务和律师业务机遇。通过回顾中概股上市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结合实操案例,邵雷雷律师剖析了市场需求、监管政策等因素对中概股上市的影响。由浅入深,邵雷雷律师详细介绍了中概股上市的法律实务操作要点,包括尽职调查、上市架构设计、监管沟通、企业合规等方面,并强调了实务关注重点,如备案新规、中概股境外发行上市负面条件、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合规、股权代持及股权穿透、股权激励及利益输送等。此外,还讨论了律师在上市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和业务拓展与风险管理策略,为律师行业在中概股上市法律服务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实用的思路与框架。
《“大航海时代”下,聚焦〈关税法〉》
徐芳律师指出,2024年12月1日即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关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关税征管制度向税收法定的全面迈进。随后,徐芳律师介绍了《关税法》的八大要点,包括关税扣缴义务人明确、企业并购重组需报告、破产语境下关税债权优先、“合理自用”标准严格、新增“税额确认书”制度、确立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模式、统一补追征期限、纳税人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时限延长。帮助企业了解自身义务和责任,促进企业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贸易秩序。
《美国301条款解析》
董志越律师在分享中深入剖析了美国301条款的核心内容与影响,尤其聚焦于该条款对中美贸易关系及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的潜在挑战与机遇。董志越律师开篇即通过对中国2024年前十个月货物贸易数据的回顾指出,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持续扩大。随后,董志越律师详细解析了美国301条款的构成,包括狭义和广义的条款,并列举了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实例。最后,董志越律师强调了中国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和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的重要性,以应对美国301条款带来的挑战。
《企业境外投资及上市的政府惠企政策》
吴碧虹律师提到,为支持企业境外投资和上市,深圳市政府在“深圳企业家日”上发布了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15条政策措施。其中,吴碧虹律师着重为大家介绍了四条内容,包括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前期费用、贷款贴息和保险补贴支持;加大对企业参加或举办国内外展会的资金支持;实施早期投资、培育上市到并购重组的全链条资本运作支持计划;建立中小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机制。吴碧虹律师表示,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也将帮助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圆桌会议上,徐舜芝律师、邵雷雷律师、董志越律师、陈金凤律师、徐芳律师、吴碧虹律师共同交流并分享了企业境外投资法律服务领域的前沿话题和专业见解。聚焦于中国企业在全球舞台上日益活跃的态势,他们回答了VIE架构在美国上市所面临的难度、关税领域内律师所能提供的专业服务、301条款对中国商品原产地判定标准所带来的影响、律师在这一全球化进程中的角色定位等问题。在互动环节中,大家观点碰撞,展现出了圆桌会议作为思想交流平台的独特魅力和价值。
徐舜芝律师表示,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和企业国际化步伐的加快,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和升级。本次分享多维度地覆盖了企业出海中法律服务领域的各个方面,深刻且富有启发性,引发了大家在服务企业时对于新需求的深入思考。徐舜芝律师鼓励大家将所学所感转化为实际行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至此,本次“企业境外投资上市法律需求点及律师业务机会”巡回讲座(深圳站)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