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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深圳律师代理合同诈骗案件为当事人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4-10-12

近日,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任津茸律师、陈越律师收到一份对当事人王某的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合同诈骗而被羁押的王某,在金秋国庆前得以释放,重获自由,与家人团圆欢度佳节。

 

 

 

办案经过

该案是由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任津茸律师、陈越律师代理的合同诈骗案件,在两位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办案检察院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王某本在小镇工作,经朋友介绍称只要提供身份证,当一个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轻松月入2万元,王某便将自己的身份证邮寄给他人,成为了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后,该公司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十余名被害人举报,因王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其也被公安机关逮捕到案。在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迅速会见了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但未能成功。

 

此后,两位律师多次去会见当事人,在了解到该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后也多次联系其家人进行开导、鼓励。同时,任津茸律师多次与办案检察院进行沟通,就当事人对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在犯罪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非常小,其基本不在该公司任职且仅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又存在认罪认罚、愿意赔偿等情节进行详细陈述说明,向办案检察院对其争取不予起诉。

 

在两位律师的专业介入与不懈努力之下,该案终于迎来了好结果。2024年9月27日,办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建议,对当事人王某做不起诉决定,并于当日为王某办理了释放手续。

 

案件启示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是两位律师不懈努力的结果,更是司法公正、理性原则和人性化原则践行的成果,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不仅是一份司法文件,更是一份将当事人及其家人拉回正轨的指引。通过本案,办案律师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我们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另外,也希望本案能引起想走捷径获取报酬的人警戒,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身份证是公民重要的证件,不应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避免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
2.审慎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同意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应充分了解公司的业务、信誉和法律状况,审慎考虑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3.及时维权:一旦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或滥用,或者发现自己担任企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且可能会危及自身,应立即采取措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绍          

 

任津茸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南开大学法学专业毕业。

任津茸律师自2019年起开始执业,始终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曾办理过涉黑涉恶、故意杀人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危害环境、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等社会性案件,所办理案件基本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陈越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曾在辽宁某法院的刑庭实习。

致力于刑事案件领域,曾多次参与大型刑事案件的部分工作。涉及帮信罪,合同诈骗罪等多种类型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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