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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专业丨海南国际仲裁院工作交流沙龙在京师深圳律所召开
关联律师:发布时间:2021-06-09

2021年6月4日,海南国际仲裁院黄奕波、刘国林、姚远、熊代琨、章宏春、章法、钟洪平等广东地区仲裁员一行走进京师深圳律所,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首席合伙人陈旭明,联合创始人、管委会主任陈玉清,联合创始人、监事委员会主任江泽利,联合创始人、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李波,联合创始人、仲裁业务发展中心主任贺树奎,联合创始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运娇,联合创始人、深圳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调解专家王英辉,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陈修热情接待。
双方随后围绕《仲裁法》第七条的理解与适用开展了讲座与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适应的工作交流沙龙。除了上述人员外,京师深圳律所部分律师也参加此次沙龙,通过与仲裁员面对面交流,从程序到实体、理论到实务深入探讨仲裁规则,共同提高业务技能,加强专业知识。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海南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地区仲裁员联络处主任黄奕波首先致辞,海南国际仲裁院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发展宗旨立足海南,放眼大湾区,经过多年探索,取得了长足发展。他希望能借助此次活动与京师深圳律所在行政管理和仲裁业务方面有更多的交流和探讨,并对京师深圳律所组织此次工作交流沙龙表示感谢。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首席合伙人,同时也是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的陈旭明主任对海南国际仲裁院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他结合自身经历分享道,很荣幸能加入仲裁员的队伍。海南国际仲裁院不仅日常工作处理得井井有条,各项活动活动也组织得非常好。其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也与京师深圳律所的发展理念不谋而合。他进一步期许道,交流学习是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的良好方式,希望海南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能和京师律所的律师能常来往、多交流。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管委会主任陈玉清着重从“五化”战略阐释了京师深圳律所的发展路线。京师深圳律所通过部门主任备案制,为律师深耕行业争做细分领域龙头提供优质的平台化机遇。同时,京师深圳律所致力于积极整合优质资源,为年轻律师的成长提供保障。希望通过此次面对面交流,携手共建高质量、多层次的仲裁法律服务共同体。
今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了普遍性的共识,“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观点深入人心。意思自治、仲裁等机制的重要性日益被重视。就仲裁而言,聚焦《仲裁法》第七条,思考两个问题:第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面临两难困境时究竟应当侧重何方?第二,我们借鉴、学习了公平合理这一仲裁原则,却没有移植与之对应的友好仲裁规则。对这一孤立的条款应当怎样才能充分理解?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仲裁业务发展中心主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贺树奎复合运用纵向追溯和横向比较的方法,分多元由来、复合标准、纷呈适用和变革在途四个板块就这一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详实充分而又严谨细致的分享和展示。
讲座结束,黄奕波主任首先作了系统性的阐述。他表示,贺树奎主任对该条款的多重理解和思考紧紧围绕事实、法律和公平合理这三个关键词展开,启发式地阐明了仲裁和诉讼的不同之处,直击仲裁是紧扣法律规定还是适用公平合理原则,是依法仲裁还是友好仲裁的困境。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监事委员会主任江泽利紧接着从学理角度进行了延伸。他指出,对《仲裁法》第七条中法律一词的理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法律就是指法的渊源,广义上可以包括合同乃至所有约束各方当事人的行为规范。民商事主体可以自愿承诺而受约束,也可以自愿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仲裁必须尊重当事人从实体和程序的自治。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刘国林强调,探究这一问题的答案,应当将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分开来讨论,不可等量齐观。在涉外仲裁方面合理引入友好仲裁制度,一方面吸引更多涉外争议当事人选择中国仲裁机构、方式和规则,在国际商事交往中赋予国内仲裁机构更多的程序话语权,从而推动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仲裁纠纷解决效率,为涉外商事关系的发展提供仲裁制度上的保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委员会主任、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熊代琨结合现状顺着这一思路做了更加清晰的延伸:在严格适用法律规范和突出公平合理原则之间的取舍平衡是一个很值得深入探究的议题。表示引入友好仲裁制度可以很好地改变这种困境,吸收其合理方面并建立相应制度规范以完善当前仲裁立法的不足实为必要。

开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章宏春结合加盟合作协议出现显失公平情形,违约方继续履行将会遭受重大损失,因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具体案例从实务角度提出了一个引人思考的问题。
京师深圳律所联合创始人、深圳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调解专家王英辉对上述问题做出了很好的回应。他认为,此类案件适用公平合理原则是十分妥当的。正如因疫情而违约,不能仅因疫情这一不可抗力的存在而裁决其不承担违约责任。而是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原则,裁决其违约,但在违约责任方面扣除其疫情期间的违约金。

本次工作交流沙龙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就仲裁工作中的一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有广度、有深度的研讨,帮助大家拓展了仲裁实务视野,廓清了理论认识,提升了战略思维。短短两个小时,立足实际,纵论学理,让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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