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元”,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21年8月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黎晓光一行莅临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与京师深圳律师共同举行贸仲专业沙龙之《仲裁律师大有可为》暨《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首场座谈会。本次活动由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仲裁业务发展中心主任贺树奎牵头组织,京师总部创始合伙⼈、京师深圳联合创始⼈蔡春雷,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管委会主任陈玉清,京师深圳联合创始⼈、管委会委员唐跃文,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监事委员会主任江泽利,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深圳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调解专家王英辉,京师深圳联合创始人、执行主任陈修积极参与。
会前,黎晓光秘书长一行参观了京师深圳的办公区域,随后在九楼多功能厅开始沙龙暨首场座谈会。参会人员首先观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六十周年宣传片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宣传片,直观地感受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京师体系的快速发展。
座谈会上,贺树奎主任简单介绍了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设立以来取得的成绩,同时向与会人员分享了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仲裁理念上的契合,随后按议程主持了会议。
欢迎致辞
蔡春雷主任对黎晓光秘书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京师体系发展情况以及目标定位,他表示,京师深圳律所提倡专业为王,多次举办专业沙龙帮助律师开拓眼界、拓展思维,助力律师向深层次专业化前进。蔡春雷主任阐释了仲裁和律师之间深厚的关系,他指出律师与仲裁业务是相互促进的,仲裁业务给律师的成长带来极大的便利;贸仲举办的各类活动有利于促进律师业务提升,让年轻律师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
《仲裁律师大有可为》讲座
会上,黎晓光秘书长对京师深圳设立三年来的快速发展表示赞赏。同时,她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整个体系和华南分会立足改革开放最前沿的发展“三步曲”,表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是一个具有优良传统并且与时俱进的开放式平台,欢迎并尊重包括律师在内的社会各界选择贸仲作为争议解决的首选平台,欢迎并感谢符合条件的资深律师加入到贸仲的仲裁员队伍当中来。
黎晓光秘书长向与会人员讲授了《仲裁律师大有可为》,她从新中国仲裁的历史引入话题,分享了新中国仲裁事业的峥嵘历程和广阔前景。她指出,仲裁在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具有比较强的灵活性,庭审可以灵活地通过纠问式、辩论式及其交叉融合等方式进行。她表示现如今仲裁事业更加蓬勃兴旺,鼓励各位律师可以在法律服务的新的细分市场中找准定位,把仲裁律师作为自己的执业选择,不断强化仲裁律师的专业形象,积极投身到火热的仲裁实践当中去,在国内仲裁、涉外仲裁以及国际仲裁等广大领域获得良好的发展。
理事聘书颁发仪式
《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首场座谈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以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仲裁法也显露出与形势发展和仲裁实践需要不相适应的地方。这些问题影响了我国仲裁的高质量发展和仲裁在提升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能力方面作用的发挥,需要不断修改完善。
本次首场座谈会围绕《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部分章节展开讨论,通过彼此交流讨论,收集多层次、多角度意见,期待《仲裁法》(修订)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益,推动仲裁相关法律完善。参会人员结合实践需求,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对仲裁范围、仲裁机构设立、仲裁协议效力、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执行等问题着重展开讨论,并就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等有关条款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本次首场座谈会在全体与会人员的思想碰撞中,体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对《仲裁法》修订的高度关注及重视。
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有健全的法律机制作为保障,需要有多样化的高效率的争议解决方式。本次沙龙的顺利举行彰显着律师参与仲裁事务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在法治中国的建设道路上,仲裁律师大有可为。在法治建设一日千里的巨大变革的社会背景下,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共同对《仲裁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展开深入研讨,积极为仲裁事业发展建言献策,亦彰显京师律师愿为《仲裁法》成功修订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