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冻结主要分为两个类型,银行冻结和司法机关冻结。银行冻结主要是根据法律规定不允许银行账户参与相关交易和账户的行为触发了银行的反洗钱系统。另一种是侦查机关在调查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本文主要讲的也是第二种类型司法机关冻结。
我们认为,银行卡被冻结的当事人主要分为三类:被他人违法犯罪牵连的当事人、违法不犯罪的当事人、违法犯罪嫌疑人。
第一类
被他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受牵
该类客户的情形是,主要是因为与上一级犯罪嫌疑人有着合法资金往来,因为上一级犯罪嫌疑人的缘故,自己的银行卡账户被牵连。举个例子,比如张三从事电信诈骗行为,张三违法取得100万元,张三用这100万元,去4S店购买汽车,支付汽车价款100万元,4S店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张三银行转账支付的100万价款,4S店的账户有可能会被收到牵连而导致账户被冻结。这种情况下,4S店就属于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受牵连导致银行卡冻结。
第二类
违法不犯罪的当事人
该类当事人也是数量最多的当事人,主要存在着私账公收、利用地下钱庄从境外转款到境内或者境内往境外专款、参与虚拟货币交易、参与网络赌博、这样四种行为。
第三类
违法犯罪嫌疑人
该类客户主要是出租、出借银行卡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账户并帮助转账的行为(俗称“跑分”)。该类客户涉嫌违法犯罪,应该早日自首,并且建议委托律师,争取能减轻从轻处罚。
临时止付每次48小时,如果不涉及犯罪行为,解除临时止付。涉及犯罪行为,转为冻结冻结每次6个月,可以续冻一次。
1
续冻
2
移送检察院、法院
3
公安机关资金返还
第一种情形,如果当事人确实未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后,银行卡自动解冻,这个周期比较长。根据目前的技术,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至少掌握了某些违法证据,所以这种完全错误冻结的概率很低。
第二种情形,如果当事人从事了违法行为但达到未犯罪后果,比如通过地下钱庄交易将资金转入境外或者转入境内,如果这种行为会被公安机关一从事网络赌博的名义对账户进行冻结,当事人不介入,最终公安机关以该款项属于赃款予以没收,但当事人并不涉及犯罪。这种情形建议当事人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切勿等到欠款都被法院扣划执行完毕,否则办案难度与成本将进一步拉大。
作者简介
赵飞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所事务所工会委员
执业领域
涉港案件、银行账户资金解冻业务。
作者简介
王蒙磊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委员会干事
执业领域
刑民交叉案件、银行账户资金解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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